2026-09-10
越闹越大!解约金比高利贷狠,“不合群”的尚雯婕,得罪了多少人
娱乐圈有一句话,叫“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但有些营盘,流的不是兵,是血。 尚雯婕的黑金经纪,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那个扬言要打造“中国杰尼斯”地方,如今成了艺人的噩梦! 他大概以为自己遇到了伯乐,毕竟,尚雯婕是超女冠军,是华谊一姐,是那个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女人。 那时候的曾舜晞,才17岁,他大概不懂什么叫“独家演艺经纪合同”,也不懂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意味着什么。 他只知道,自己终于站在了舞台上。 2015年,曾舜晞退出组合单飞,转型做演员。 2017年,他还和老板尚雯婕一起参加综艺,两个人很默契,任谁都会觉得他们是老板和艺人的标杆。 谁能想到,四年后,他们会站在法庭的两端? 2021年,曾舜晞主动提起诉讼,要求与黑金经纪解约。 一审判决,曾舜晞胜诉,法院确认双方合同解除,黑金公司需向艺人支付收益分成款1500万元。 黑金不服,提起上诉,但他们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曾舜晞当时被认定为“无过错解除”。 可到了2026年,黑金公司却再次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曾舜晞告上法庭。 从签约到解约,从合作到对簿公堂,这场纠纷已经持续了五年。 五年,足够一个少年长成男人,也足够让一段“伯乐与千里马”的佳话,变成一场撕破脸的闹剧。 而曾舜晞,只不过是尚雯婕公司里解约风波的一个。 当年何炅的“爆料”,含金量还在上升! 这部剧让她小有名气,也让很多人记住了那个笑起来甜甜的女孩。 但她后来的遭遇,却让人笑不出来。 根据公开的判决书,蒋佳恩与黑金经纪的合约中,明确写道:前三年双方收益按照公司9:1划分。 意思是蒋佳恩辛苦拍戏赚的钱,九成归公司,她只能拿一成。 更离谱的是,补充协议中写道,公司每个月向艺人发放的6000元日常生活开支,不是工资,竟然是“借款”! 后来,蒋佳恩因抑郁症提出解约。 黑金方面不同意,开始反诉,甚至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艺人合约》解除,蒋佳恩被判赔偿黑金经纪130余万,偿还借款16万。 还没开始赚钱,就先倒欠公司钱。 因为抑郁症想逃离,非但没能全身而退,反而背上了百万债务。 这解约合同,比高利贷都狠! 而在蒋佳恩之前,还有侯明昊。 侯明昊离开黑金时,同样闹得不太愉快。 虽然具体细节没有曾舜晞和蒋佳恩那样公开,但“解约纠纷”这四个字,已经足够说明问题。 一个接一个的艺人出走,一个接一个的解约官司。 黑金经纪,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签新人,捧红,然后打官司。 很多年前,何炅在节目里说过,有些经纪公司,就是靠赚解约费活着的。 他们会一次性签很多新人,广撒网,只要能红一个就赚了。 剩下的那些不红的,想走也可以,拿违约金来。 现在回头看,这句话的含金量,简直在疯狂上升。 黑金经纪的模式,不就是这样吗? 签下大量新人,给资源,捧红,然后等着艺人想走的时候,索要高额违约金。 曾舜晞案中,黑金索赔金额一度高达数千万;蒋佳恩案中,一个抑郁症患者被索赔百万。 对于刚出道的新人来说,这是难以承受之重。 有人说,这是商业规则,签了合同就要认。 但问题是,这些合同本身公平吗? 9:1的分成,6000块的“借款”,长达数年的独家经纪约…… 这和签了卖身契有什么两样? 而这,恰恰是娱乐圈很多经纪公司的“潜规则”。 黑金经纪,只是被曝光的那一个。 尚雯婕,只是站在台前的那一个。 说来讽刺,尚雯婕自己,也曾是一个和经纪公司有纠纷的“解约者”。 但夺冠的喜悦,很快就被现实的冷水浇灭。 签约天娱后,尚雯婕发现,自己这个冠军,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其他超女选手都拍了广告,而她的代言机会却少得可怜。 并且,她签的合同也很苛刻。 选手单方面解约,每年赔100万,八年就是800万,但天娱如果提出解约,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八年有效期内,天娱有权把她的经纪约转给第三方,她却不可以。 她所有的表演著作权、影音图像,全部归天娱所有,天娱可以随意使用,不用给她一分钱。 天娱希望把她包装成第二个李宇春,那种中性风格,她觉得不适合自己。 复旦毕业、曾是高级白领的尚雯婕,对自己的演艺规划有清晰的想法。 随着和公司的矛盾越来越深,她决定“揭竿起义”。 2007年,双方对簿公堂,在法官的审理下,双方律师签了调解书。 代价是,尚雯婕用700万的解约金,换来了“自由身”。 之后,她签约了华谊音乐,华谊老总王中磊承诺下半年推出她的个人专辑,还给她接了代言,去爱尔兰拍MV。 她的第一单广告代言,据说代言费就是用来偿还那笔“赎身费”的。 只是,多年后,尚雯婕自己成了老板,却用了和当年天娱如出一辙的模式: 签新人、给资源、捧红,然后等着艺人想走的时候,索要高额违约金。 当她面对想要解约的曾舜晞、侯明昊、蒋佳恩时,她会想起当年的自己吗? 她会想起那个为了自由,不惜付出700万代价的自己吗? 或许她不会,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合群”的人。 尚雯婕的“不合群”,在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