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气炸!上海面馆贴满硬核告示火了,写明“谢绝本地中年妇女点单”
没有招牌也没有菜单的一家上海面馆,在墙上贴了几张用红笔写的告示之后就火了。据说该视频一天之内被点击了三亿多次。 该店所写的文字非常直白:面条价格较高,请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购买;出餐速度比较慢,急躁的人最好不要选择这里就餐;在用餐的时候不能玩手机;对服务不满意的人可以约出来当面沟通。最扎眼的一句话就是,“不要让当地的老太太下订单。” 这句话一出来之后,争论就比面馆还要多。 有人认为老板很有个性,并且不怎么讨好所有的顾客,把自己的性格、要求都写在上面。还有人说这是对某一种类型的消费者的歧视,并非是直接的言语攻击或者是经营方式的不同。 两种观点很容易理解。 一家店当然可以制定自己的经营规则。例如每天限量供应,售罄之后就不再接受新的订单了;限定就餐的时间段;事先告知价格偏高;告知客人上菜的速度比较慢。以上的内容是关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商家的服务态度方面的,并且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去消费。 但是“拒绝本地中年妇女”的对象并不是行为本身,而是在于性别、年龄以及地域上。消费者没有下单,只是因为属于某一个群体就直接被拒之门外,并非一般的挑选顾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因为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而提供不同的服务。商家能够掌控营业时间、顾客人数以及就餐形式,但是不能用这些作为拒绝服务的理由。 最不好的就是对差评进行公告了。 顾客花钱消费的时候,有权利对口味、价格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商家对于差评可以做解释或者改善商品或服务。实在无法承受经营的压力的话,暂时歇业也是可以的。但是把差评的顾客叫出来讨论,并且使用带有攻击性的话语来回答,这就已经不属于正常的交流了。 差评并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但是它首先就是一种消费者的反馈。商家不能只有赞美之词,一旦收到批评就视作敌对势力。特别是餐饮业,由于口味、感受都有主观性,所以经营者要能接受各种各样的看法,并不是一定要所有人都一致地说好。 根据这些告示来看,店主有意地给自己的形象打上了“不好惹”的标签。价格昂贵、制作时间长、不接待某些类型的客人、不可以使用手机、差评可以直接沟通,内容越激烈,传播速度就越快。 该种方式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很多人为了一探究竟而来到这里,把墙上的留言拍照之后上传到了社交媒体上。网友们谈论的话题已经不是面条好不好吃了,而是老板是不是太过分了。这样就使店铺得到了宣传,探店账号也有东西可写了。 但是曝光并不等同于有生意。 根据一些平台的数据,在发布“不喜欢某类人群”的公告之后,该店铺收到的差评数要比一般的商家多很多,而且回头客的比例也只有一半左右。很多人第一次来的时候都是为了看看网上说的有没有夸大其词的地方。吃完了再去不去,并不是因为墙上的那些大话,而是要看味道好不好、价钱贵不贵、服务周到不到位。 短期流量可以让人进到店里来,但是不能代替店家做第二笔生意。顾客愿意尝试一次,并不代表会一直忍受不舒服的消费体验。 类似的作法并不只存在于上海。北京有一家咖啡店把“不给小费就要走左边”的字样贴在了墙上,杭州也有一家茶楼会告知带小孩来的人不能进去。这样的告示很容易被人拍下来并传播开来,因为它本身就有对立的意思。 但是对于商家而言,把规则写得明明白白,并且故意侮辱顾客,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日本的一些拉面店会控制客流量、限定点餐的方式,并且还会规定就餐程序。一般都会把营业规则写得明明白白,比如每日限量、售完为止、要排号等。如果顾客不能接受的话,也可以不去店里。严格的规则并不意味着可以使用难听的语言来攻击某一个群体。 成都曾经有一家书店因为付款的方式而引起过争论,在2023年的时候。店里面曾经不允许使用现金,后来被人举报之后就改为只能用现金,并且告诉通过手机支付的顾客到附近的商店去解决。这样做的结果也可能会给人们带来一些麻烦,但是它所影响的是消费者的支付手段,并没有涉及到消费者的个人身份信息,也不会把消费者当成是“不合格”的或者是“麻烦制造者”。 这就是经营规则与消费歧视之间的区别。 商家可以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经营方式,并且有权拒绝不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请求。但是拒绝的理由要基于具体的行动以及客观的情况之上,而不能是年龄、性别或者地域这样的因素。即“本店不接受紧急订单”是可以的,“某类人不要来”就是不可以了;可以说明出餐速度比较慢,但是不能把不满意顾客描绘成可怜、可悲的人。 有人会给老板做解释,说是餐饮行业的压力大,之前也碰到过难以交流的顾客。但是个人的经历并不能得出对于整个群体进行排斥的结论。遇到几个不好相处的顾客就全部拒之门外,这样是不公正的,并且也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 另外一种可能是店主早就知道这样的言论会引起争论。因为没有菜单也没有招牌,所以只能依靠告示来引起人们的注意了,比起慢慢地建立起来的好评要快得多。 但是消费者到店之